我國木地板行業經過十余年的發展,已被國內外的業內人士公認為“三大國”即,地板生產大國、地板出口大國、木材進口大國。
木地板生產大國
木地板自1999年有統計以來平均按10%-15%增長由1999年總產銷量6780萬㎡,增速到2010年總產量為3億9千多萬㎡。
木材進口大國
30年的改革開放政策促使國民經濟快速穩定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對木制品的需求不斷增長,但是我國的木材供應依然不能滿足國內需要,因此,我國木材40%是依賴進口,據不完全統計2010年進口木材與鋸材達5523.7萬m³
木地板出口大國
據不完全統計自2002年以來每年按15%增長率增長其中在2006年與2007年中國進入國際市場的高峰期,約達50萬噸木地板,2008年雖遭美國的金融風暴波及出口量有所下滑,但2010年又逐漸趨穩,出口木地板已達43.2萬噸比2009年上升13.03%。
從上可見我國木地板業在20多年的發展歷程中地板已達到驚人的規模和水平出口已有10余年的歷史,在出口的國際市場中是美國和歐洲市場為主,據不完全統計中國的地板出口量已占據近20%的國際市場份額。為此,在有速發展的同時,中國地板業也面臨著國際化的知識產權、市場等層面的競爭以及各國的貿易壁壘,同時還須應對國際法和地區法的約束,這些問題迫使我們企業在產品出口時不得不做出正確思考和應對。
一、 中國在國際市場中遭遇的國際貿易摩擦
1、 技術壁壘——知識產權
2005年7月1日總部位于歐洲的Unilin國際集團公司下屬兩家企業Unilin Beheer UnilinFlooring和愛爾蘭工業公司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提出訴訟,以違反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7條規定為由,指控美國國內和國外共計30家企業(其中中國企業18家)生產和銷售企業采用鎖扣專利技術,要求ITC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立即發起針對相關專利的337立案調查。
該案地板企業經過三年漫長而昂貴的經費進行應訴,于2007年1月10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推翻了所有初裁結果,最終裁定,38家全球被訴企業在美國銷售的地板專利侵權成立,包括中國18家地板企業(除燕加隆外)均以失敗告終。在此同時,ITC還簽發普遍排除令,美國海關隨后將根據該令要求限制相關產量的進口,終裁令發出,中國地板企業將不能再向美國違規出口任何鎖扣地板,對已輸入美國和庫存的產品將依據ITC的禁止令繳納保證金,如果在美國市場銷售必須向Unilin公司支付專利費,致使目前中國地板企業每年將向其支付昂貴的美元專利費。
2、 貿易壁壘
各國借口中國非市場經濟體系遏制中國地板輸入該國,實現保護本國產業,自中國進入WTO以來曾遭多個反侵銷。
⑴2008年7月30日土耳其外貿署發布26952-2008/24號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復合木地板做出反侵銷終裁,公告指出,自中國進口的涉案產品構成傾銷并因此造成土耳其國內產業損害且傾銷與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土耳其外貿決定自公告之日起對上述產品征收反傾銷稅,應訴企業的反侵銷稅率為每平方米$1.60元,其它中國公司的反侵銷稅率為每平方米$2.4元。
⑵2009年5月28日加拿大邊境服務署發布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復合地板做出反補貼的中復審裁決。
⑶2010年10月21日美國硬木地板商聯盟向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申請,指控我國169家多層實木復合地板企業對美國地板行業造成產業損害,并提出傾銷幅度達242.2%要求對中國實木復合地板產品啟動“反補貼、反侵銷“調查。這次調查無論是否被列入169家企業名單之內,只要在2010年4月1日——9月30日,對美國出口了多層實木復合地板的企業都被列為傾銷被調查對象。
二、 積極應對國際貿易摩擦中的反思
1、 認清形勢做好準備,應對貿易摩擦是我國長期戰略任務。
通過金融危機的反思,歐美都在積極采取措施,扭轉經濟努力保護本國企業,特別是美國***提出要重塑美國制造業,要把美國打造為世界第一大出口國,因此西方發達國家為保護本國企業,將會聯手打壓中國的崛起,利用貿易不平衡對我國出口限制不斷加大(地板業不例外)。據不完全統計,到2010年我國林產品出口遭遇及傾銷案29起都是借口中國非市場經濟為前提難以對本土產品進行貿易保護
2、 中國繼續要聯合起來高舉自由貿易大旗,旗幟鮮明反對貿易保護主義。
3、 遇國際貿易摩擦應積極應訴頑強抗爭敢于斗爭,善于斗爭,斗爭中做到有理、有利、有節。
4、 從貿易摩擦中可見最根本的應對措施是盡快調整產業結構,企業要向深加工、高附加值、上檔次、創名牌的方向發展。
5、 在出口中要調動進口商與用戶的積極性搞好國際市場調研,提高預警能力。(來源:地板協會——楊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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